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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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次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指导材料

发布时间:2024-03-20 11:13:06   |   编辑:   |   文章来源:

一、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20243月底前

(二)活动地点:各支部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研究抓好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贯彻落实。

(二)工作安排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城南书院校区)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2.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看望民革、科技界、环境资源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同代表委员深入交流、共商国是,就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阐释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方法论,深刻回答了“什么是新质生产力、为什么要发展新质生产力、怎样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问题,为我国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2023年教育工作,围绕“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部署了2024年教育重点工作。广大党员师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两封重要回信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大政治,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一硬道理,贯彻落实好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切实把两会精神落到实处。

3.习近平总书记为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作序,要求各级干部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实干家。广大党员师生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善于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神动力,坚定历史自信、锤炼斗争本领,始终以锐意进取、迎难而上的奋斗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4.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5.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各级党组织要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和工作实际,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铸就科技强国、制造强国钢铁脊梁提供坚强保证。

6.教育部党组召开2024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警示教育会精神,总结2023年教育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形势,部署安排2024年重点任务,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坚强保障。广大党员师生要认真学习贯彻2024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主题党日(组织生活)要求

1.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一般为每月第四个星期四下午)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2.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回信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根据实际通过学习强国、观看北京长城网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学习(登录途径:通过“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的“学习园地”栏目)。

3. 严格执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记录制度。倡导党支部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记录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等相关内容,要求记录详实,可配活动图片(打印后可放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也可以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相关内容。

4. 支部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支部书记要及时向其传达会议内容。

5. 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时间数达到32学时,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参加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要及时记录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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