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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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二次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指导材料

发布时间:2023-02-20 10:28:31   |   编辑:   |   文章来源:

一、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20232月底前

(二)活动地点:各支部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

(一)活动主题

组织开展“党章学习日”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做好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工作评估相关工作;传达落实学校关于做好寒假安排和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工作安排

1. 党支部将每年第一个学习日作为“党章学习日”,通过集中领学、个人自学、集中测试、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引导党员师生全面掌握党章内容,深刻领会党章内涵,把党章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3. 按照《关于开好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做好党支部工作评估的通知》(校党组发〔20232号)要求,做好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工作评估相关工作。

4. 传达落实学校关于做好寒假安排和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寒假和开学各项工作

三、主题党日(组织生活)要求

1.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一般为每月第四个星期四下午)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2.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回信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根据实际通过学习强国、观看北京长城网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学习(登录途径:通过“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的“学习园地”栏目)。

3. 严格执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记录制度。倡导党支部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记录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等相关内容,要求记录详实,可配活动图片(打印后可放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也可以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相关内容。

4. 支部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支部书记要及时向其传达会议内容。

5. 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时间数达到32学时,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参加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要及时记录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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