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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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次党支部主题党日 (组织生活) 指导材料

发布时间:2022-03-24 10:33:17   |   编辑:   |   文章来源:

一、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2022年3月24日15:20-16:50

(二)活动地点:各支部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传达学习学校2022年春季党委(扩大)会议、纪委(扩大)会议和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制定党支部2022年组织生活计划

(二)工作安排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在3月17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两会期间发表的四次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师生党员不断深化对“五个必由之路”“五个有利条件”重大论断的理解把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推动校院中心工作统筹起来,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

2.传达学习学校2022年春季党委(扩大)会议、纪委(扩大)会议和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组织师生党员认真学习学校2022年工作要点,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力量,助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3.根据学校2022年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科学制定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计划。继续做好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工作评估相关工作(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可提前做好会议相关准备,待师生返校后尽快召开,不宜线上进行,完成时间截止到4月底)。

4.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根据实际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等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在“党员E先锋”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工作。

三、主题党日(组织生活)要求

1.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一般为每月第四个星期四下午)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2.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主动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根据实际通过学习强国、观看北京长城网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学习(登录途径:通过“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的“学习园地”栏目)。

3.严格执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记录制度。倡导党支部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记录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等相关内容,要求记录详实,可配活动图片(打印后可放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也可以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相关内容。

4.支部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支部书记要及时向其传达会议内容。

5.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时间数达到32学时,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参加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要及时记录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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