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3 10:30:53 | 编辑: | 文章来源:
一、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2021年12月23日15:20-16:50
(二)活动地点:各支部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
(一)活动主题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结合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总结党支部本年度工作情况。
(二)工作安排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教育引导党员师生从百年奋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继续奋斗,走好新时代赶考路。
2.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3.根据《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校党组发〔2021〕10号)要求,对照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总结党支部本年度工作情况,为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工作评估做好准备(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工作评估具体安排,学校党委将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另行通知)。
4.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根据实际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等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在“党员E先锋”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工作。
三、主题党日(组织生活)要求
1.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一般为每月第四个星期四下午)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2.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主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根据实际通过学习强国、观看北京长城网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学习(登录途径:通过“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的“学习园地”栏目)。
3.严格执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记录制度。倡导党支部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记录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等相关内容,要求记录详实,可配活动图片(打印后可放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也可以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相关内容。
4.支部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支部书记要及时向其传达会议内容。
5.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时间数达到32学时,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参加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要及时记录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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