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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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九次党支部主题党日 (组织生活) 指导材料

发布时间:2021-09-23 10:27:51   |   编辑:   |   文章来源:

一、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2021年9月23日15:20-16:50

(二)活动地点:各支部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学习贯彻全国、北京高校党建会精神;传达学习学校2021年秋季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落实学校2021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

(二)工作安排

1.认真学习《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2.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北京高校党建会精神,号召党支部和党员师生以学校获评党建先进校为动力,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更强烈的使命担当、更务实的工作作风、更昂扬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助力提升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为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努力奋斗。

3.传达学习贯彻学校2021年秋季党委(扩大)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师生在推进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方面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4.根据学校2021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于10月底前开展以“赓续百年初心,弘扬清风正气”为主题的廉洁教育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师生参加党规党纪线上知识测试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师生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优良作风强化责任担当,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

5.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根据实际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等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在“党员E先锋”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工作。

三、主题党日(组织生活)要求

1.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一般为每月第四个星期四下午)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2.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底线思维的深刻思考和娴熟运用,根据实际通过学习强国、观看北京长城网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学习(登录途径:通过“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的“学习园地”栏目)。

3.严格执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记录制度。倡导党支部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记录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等相关内容,要求记录详实,可配活动图片(打印后可放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也可以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相关内容。

4.支部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支部书记要及时向其传达会议内容。

5.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时间数达到32学时,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参加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要及时记录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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