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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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三次党支部主题党日 (组织生活) 指导材料

发布时间:2021-03-22 10:22:35   |   编辑:   |   文章来源:

一、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2021年3月22-31日任一时段

(二)活动地点:各支部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

(一)活动主题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史的重要论述及两会期间重要讲话,传达学习贯彻学校2021年春季党委(扩大)会议和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精神,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工作安排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史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传达学习贯彻学校2021年春季党委(扩大)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工作要点》(校党发〔2021〕6号),教育引导党员师生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推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等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3.传达学习贯彻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精神,组织学习《北京科技大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校党发〔2021〕7号),按照学校党委和所在二级党组织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总要求,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认真抓好党员自学、集中学习研讨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师生从党史学习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为早日实现建成有特色的一流大学“北科梦”而奋勇前进

4.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根据实际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等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在“党员E先锋”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工作。

三、主题党日(组织生活)要求

1.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一般为每月第四个星期四下午)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2.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主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根据实际通过学习强国、观看北京长城网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学习(登录途径:通过“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的“学习园地”栏目)。

3.严格执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记录制度。倡导党支部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记录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等相关内容,要求记录详实,可配活动图片(打印后可放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也可以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相关内容。

4.支部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支部书记要及时向其传达会议内容。

5.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时间数达到32学时,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参加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要及时记录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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