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1 10:18:37 | 编辑: | 文章来源:
一、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下午
(二)活动地点:各支部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
(一)活动主题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近期重要讲话,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学习大讨论活动,传达学习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并为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工作评估做好准备。
(二)工作安排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组织师生党员开展学习大讨论活动。
2.传达学习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学校《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能力上,为推动学校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贡献力量。
3.组织师生党员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工作评估的程序、要求(辅学PPT供支部结合实际完善使用),并就学校贯彻《教育部直属高校党组织迎接建党100周年行动方案》(校党发〔2020〕38号)中关于“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进行再落实,为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工作评估做好准备(年底组织生活会具体安排,学校党委将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另行通知)。
4.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根据实际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等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在“党员E先锋”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工作。
三、主题党日(组织生活)要求
1.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每月第四个星期四下午)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2.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主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组织生活内容。根据实际通过学习强国、观看北京长城网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学习(登录途径:通过“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的“学习园地”栏目)。
3.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记录制度。倡导党支部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记录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等相关内容,要求记录详实,可配活动图片(打印后可放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也可以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组织生活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相关内容。
4.支部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支部书记要及时向其传达会议内容。
5.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时间数达到32学时,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参加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要及时记录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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