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0年第十次党支部主题党日 (组织生活) 指导材料

发布时间:2020-10-22 10:16:06   |   编辑:   |   文章来源:

一、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2020年10月22日下午

(二)活动地点:各支部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

(一)活动主题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的重要论述和近期重要讲话、文章,传达学习贯彻学校2020年秋季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做好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和两委委员第二次酝酿提名工作,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工作安排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作风建设等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根据实际通过学习强国、观看北京长城网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学习(登录途径:通过“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的“学习园地”栏目链接进入北京长城网手机微网站)。

2.传达学习贯彻学校2020年秋季党委(扩大)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师生党员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学科评估、“十四五”规划编制等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抢抓机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凝心聚力,共同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

3.在所在二级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和指导下,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完成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和两委委员的第二次酝酿提名相关工作,要按照民主集中原则,切实保证每名党员的民主权利、切实保证本支部党员的参与率。

4.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根据实际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等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三、主题党日(组织生活)要求

1.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每月第四个星期四下午)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2.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主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组织生活内容。

3.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记录制度。倡导党支部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记录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等相关内容,要求记录详实,可配活动图片(打印后可放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也可以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组织生活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相关内容。

4.支部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支部书记要及时向其传达会议内容。

5.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时间数达到32学时,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参加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要及时记录学时。


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8-2009 All righ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邮编:100083 邮箱 Email:zzb@ust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