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8 10:12:28 | 编辑: | 文章来源:
一、组织生活时间及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0年9月18-24日(任选一时间段)
(二)会议地点:各支部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组织生活内容
(一)活动主题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论述和近期重要讲话,做好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筹备各项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党员珍惜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党内民主实践、接受民主集中制教育,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工作安排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论述和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和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根据实际通过学习强国、观看北京长城网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学习(登录途径:通过“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的“学习园地”栏目链接进入北京长城网手机微网站)。
2.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3.筹备召开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是学校政治生活和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学校党委关于筹备召开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做好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学校第十二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推荐提名工作等相关通知精神(校党发〔2020〕46、47、48号,具体见附件),以对党和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从严从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在所在二级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和指导下,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学校党代表和两委委员名额、条件、结构要求,按照民主集中原则,经过民主程序,充分讨论,酝酿提名,切实保证每名党员的民主权利、切实保证本支部党员的参与率;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确定支部推荐的党代表和两委委员候选人。
4.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根据实际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等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三、组织生活要求
1.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主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组织生活内容。
2.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记录制度。倡导党支部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记录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等相关内容,要求记录详实,可配活动图片(打印后可放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也可以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组织生活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相关内容。
3.支部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支部书记要及时向其传达会议内容。
4.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时间数达到32学时,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参加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要及时记录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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