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开展对二级党委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整体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28   |   编辑:   |   文章来源:

校党发【2009】45号

 

各二级党委: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各二级党委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水平,总结和梳理学校新时期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经验和特色,查找和解决当前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学校党建工作五年规划的要求,对二级党委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以《北京科技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为依据,查找问题,健全机制,总结经验,凝炼特色,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着力提高,争先创优。通过扎实有效的评建工作,促进学校基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二、总体安排根据《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五年规划(2009-2013年)》(校党发[2008]50号)及校党委工作部署,对二级党委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整体评估从年底开始启动,2010年初接受评估申报,2010年9月起分批次开展检查评估,2012年7月前全部完成。各二级党委接受检查评估的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党委根据自查自评和整改落实的情况向校党委提出申报,与校党委沟通协调后具体确定。三、组织领导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学校二级党委党建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二级党委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整体评估的组织领导与指导协调。组 长:谢 辉成 员:孙景宏、周永源、祝利克、曲 雁、章东辉、贾水库、何 进、张 颖、潘小俪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学校二级党委党建评估专家组,依据《基本标准》,具体实施对二级党委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整体评估的检查验收工作。组 长:李宝林组 员:何柏芝、许纪倩、佘元冠、李 岩、王玉印、邵臻评估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四、工作步骤1.自查自评阶段。二级党委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基础上,对照《基本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总结近三年来的工作,提交综合报告。自查自评要深入总结和梳理近三年来二级党委在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取得的新经验,认真查找当前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着力进行整改,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提高。同时,要按照《基本标准》(学院版/机关版)中的5项一级指标,13/10项二级指标,29/24项测评要素提供相关原始记录材料和有关综合支撑材料。在自查、自评基础上,二级党委书面向学校党委提出接受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整体评估的申请报告。2.检查验收阶段。根据二级党委的申请,校党委组成评估专家组,通过听汇报、查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分别到二级党委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根据《基本标准》和检查验收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或措施。3.评定奖励阶段。评估专家组根据《基本标准》及检查情况,对二级党委进行评分、形成综合评语等,并提出初步检查结果,报学校党委。校党委根据专家组初步检查结果,研究确定二级党委的评估等级(分为不达标、达标、优秀三个等级)。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授予北京科技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奖,奖励金额50000元。五、工作要求各二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把接受整体评估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契机和重要环节,切实抓紧抓好。要在自查自评和接受评估过程中充分调动所在单位广大师生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效果。 附:北京科技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修订版)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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