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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五次党支部主题党日 (组织生活) 指导材料

发布时间:2021-05-27   |   编辑:   |   文章来源:

一、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2021年5月27日3:20—4:50

(二)活动地点:各支部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

(一)活动主题

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传达学习贯彻学校2021年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工作安排

1.认真学习《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通过自学、集中研讨等方式,组织支部党员系统学习党的历史;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党支部实际情况,明确实践任务,制订实践活动方案。

2.传达学习贯彻学校2021年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党支部和党员师生在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助力平安校园建设方面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3.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师生深入领会《条例》精神,结合学校党委“三化”工程中关于支部实化、党员亮化的相关要求,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质量和贡献力度。

4.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根据实际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等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在“党员E先锋”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工作。

三、主题党日(组织生活)要求

1.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一般为每月第四个星期四下午)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2.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主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深刻领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意义,根据实际通过学习强国、观看北京长城网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学习(登录途径:通过“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的“学习园地”栏目)。

3.严格执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记录制度。倡导党支部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记录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等相关内容,要求记录详实,可配活动图片(打印后可放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也可以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相关内容。

4.支部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支部书记要及时向其传达会议内容。

5.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时间数达到32学时,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参加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要及时记录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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