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2 | 编辑: | 文章来源:
一、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2021年4月22日3:20—4:50
(二)活动地点:各支部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
(一)活动主题
扎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学校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组织学习学校基层党建“三化”工程部署要求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工作安排
1.按照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支部党员系统学习党的历史,认真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原文原著;在自学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2.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师生胸怀“两个大局”,落实“四个服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服务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贡献力量。
3.传达学习贯彻学校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师生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优良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学校党委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4.组织学习《北京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党委强化、支部实化、党员亮化”工程实施方案》(校党发〔2021〕10号),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抓好重点任务落实,着力为本单位和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根据实际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等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在“党员E先锋”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工作。
三、主题党日(组织生活)要求
1.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一般为每月第四个星期四下午)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2.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主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内容。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意义,根据实际通过学习强国、观看北京长城网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学习(登录途径:通过“党员E先锋”微信公众号的“学习园地”栏目)。
3.严格执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记录制度。倡导党支部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记录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等相关内容,要求记录详实,可配活动图片(打印后可放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也可以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相关内容。
4.支部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支部书记要及时向其传达会议内容。
5.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时间数达到32学时,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参加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要及时记录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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