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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   编辑:   |   文章来源: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

2018年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积极申报基层党组织立项活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主题党日”的形式,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广泛开展增加党性、提高素质、促进发展、服务群众的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开展宣传纪念等活动

3.结合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开展重温经典等活动

4.开展“助学零距离”帮扶活动

5.开展“红色1+1”结对共建活动

6.开展科技服务与挂职锻炼、社会实践活动

7.开展党支部、班级、宿舍共建活动

8.结合学院特点和专业特色开展相关活动

9.其他自选活动

二、时间安排

1.项目设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发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围绕主题设计活动方案,并填写《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申请表》(以下简称“立项申请表”)。

2.项目申报3月下旬,各支部组织讨论、设计活动方案,将立项申请表报二级党委(党总支)。

3.项目评审:4月20日前,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对所属支部的活动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本单位的立项活动方案和支持活动经费数额,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4.项目实施:4月~11月底,立项党支部以“主题党日”为基础,每月固定时间推进立项工作开展,做好活动总结和记录。组织部以及二级党委(党总支)将对立项活动的实施过程予以监督检查。

5.表彰宣传:12月初,各立项党支部应及时向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报送立项活动总结,活动总结要紧扣立项主题,凝练创新点和工作实效,不得以支部全年工作总结代替立项总结。组织部将在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荐基础上进行优秀立项活动评选表彰。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工作,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实基层支部”重要指示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是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形式和内容的积极探索,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立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开拓创新,确保实效。党支部要紧密结合“主题党日”开展立项活动,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在酝酿制订活动方案中,要广泛征求支部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找准立项活动的切入点、着力点,精心设计,力求实效。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加强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

 

附件:

1.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申请表

2.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基层党组织立项活动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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