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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1   |   编辑:   |   文章来源: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9〕15号)安排和市委教育工委的部署,现就做好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参加培育创建的院(系)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教师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应至少成立1年并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培育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参加培育创建的院(系)党组织,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系)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院(系)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2.近五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已开展学院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并按照要求提前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

  (二)培育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参加培育创建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开展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组织推荐,可推荐1个教师党支部和1个学生党支部申报“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并按照要求提前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

二、审核遴选

各二级党组织请于95日(周四)前将电子版《二级党组织申报/推荐意向表》(附件)和《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ustb.edu.cn。党委组织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待确定推荐单位后,组织相关单位修改完善申报书并准备支撑材料(各一式8份),提交至市委教育工委。

 

联系人:杨明明 62332293

  箱:zzb@ustb.edu.cn

 

附件:二级党组织申报/推荐意向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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