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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再落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   编辑:   |   文章来源:

各二级党组织:

2016年,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学校党委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20188月,学校党委进一步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信息专项核查工作。2019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学校党委对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进行了再次部署。但在检查中发现仍存在对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重视不够、日常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为严肃认真做好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现就推进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再落实提出要求如下。

一、对2016年以前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进行核查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2016年报送的《党员名册》、《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汇总表》、《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汇总表》(附件1中表123)进行再次核查。对经2016年查找取得联系,但仍未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和经2016年查找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继续联系查找。

1.经本次查找重新取得联系的,在核实党员身份、掌握党员失联期间表现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督促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对于取得联系的出国(境)留学、工作或居住的党员,为其补办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2.对本次查找未取得联系的党员,建立完善台账,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有关联系查找过程和调查核实情况,为后续规范管理或进行组织处置提供依据。

在查找联系的基础上,填写《2016年前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党员汇总和联系情况记录表(20205月)》(附件2,表1)。

二、对2016年以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再落实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2016年《学校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工作方案》(校党发〔20167号,附件4)的有关要求,结合2019年底党统《党员名册》(附件1中表4),对2016年至今,学校党员的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再落实。

1.对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进行集中排查工作,具体参照《关于开展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补充说明》(见附件3)。

2.对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党员(含组织关系转出但未收到回执的党员),进行集中联系查找。

经查找对取得联系的党员,在核实党员身份、掌握党员表现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督促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对于取得联系的出国(境)留学、工作或居住的党员,查核是否为其补办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如未办理,及时进行补办。

经查找未取得联系的党员,详细记录有关联系查找过程和调查核实情况,建立台账,登记造册,为后续规范管理或进行组织处置提供依据。

请填写《2016年后组织关系暂留学校党员汇总和联系情况记录表(20205月)》(附件2,表2)电子版于515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ustb.edu.cn,纸质版由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楼223)。

党籍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防止形式主义,严肃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提高党籍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沟通,防止简单粗糙、敷衍推诿。

一要对党员组织关系历次排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区分情况,汇总建立台账,为后续规范管理或进行组织处置提供依据。二要做好日常党籍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在新教工入职离职、学生开学毕业等关键节点,及时做好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因客观原因不能转接组织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三要结合半年党统和年底党统,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对于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党员进行台账式管理,定期开展联系工作,详细记录联系情况,加强后续组织处置。对排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失职失责,党员出现党籍管理和组织关系管理相关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

联系人:杨明明 623322293

 

附件:

1.2016年报送的《党员名册》、《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汇总表》、《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汇总表》和2019年底党统《党员名册》(略)

2.2016年前/后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党员汇总和联系情况记录表(20205月)

3.关于开展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补充说明

4.《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工作方案》(校党发〔20167号)

 

党委组织部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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